根据《张家界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印发〈张家界市优秀文艺工作室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张文联〔2022〕27号)和《关于申报张家界市优秀文艺工作室的通知》精神,经过申报、初审、现场验收,并报市文联党组研究,拟认定沈林书法工作室等8家文艺工作室为张家界市优秀文艺工作室。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(名单如下,排名不分先后):
王成均红色文学创作工作室
启琼现代水墨艺术工作室
吴工艺术工作室
张家界市中国画学会国画创作工作室
慈利县板桥书法艺术中心
沈林书法艺术工作室
胡情音乐艺术工作室
翰林影视传播艺术工作室
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间欢迎通过来信、来电等方式反映问题。反映评定结果公示内容要求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。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,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,否则不予调查。信函须在公示期内寄出,以邮戳为准。
联系人:张家界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办公室
联系电话:8239173
邮寄地址:张家界市永定区教场路252号
张家界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2023年12月19日
编辑:李 莉丨 一审:王樱洁 丨 二审:李美林 丨 三审:覃文乐